防御“山竹”台风期间,为确保辖区海上作业渔船和渔排作业人员安全,濠江警方多次配合濠江区海洋与渔业局、街道、社区干部进村入户传达省、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防“双台风”相关精神命令。

  但经巡查发现,9月14日14时许,粤濠渔51136号(船长朱某杰)、粤濠渔51111号(船长黄某洪)、粵濠渔51113号(船长邱某秋)无视相关规定,依然私自驾驶船只出海捕鱼!

  对此,濠江警方高度重视,依法传唤该三人。经询问,粤濠渔51136号船长朱某杰(男,濠江广澳人,41岁)、粤濠渔51111号船长黄某洪(男,濠江广澳人,31岁)、粵濠渔51113号船长邱某秋(男,濠江广澳人,59岁)对其不顾省、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防“双台风”相关规定,私自驾驶船只出海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最终,濠江公安分局广澳派出所依法对朱某杰、黄某洪、邱某秋三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