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汕环保报道:记者6日下午从汕头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更好地配合目前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该市对已施行两年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下称《办法》),并于本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早在2016年11月的时候,《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就开始施行。两年来,该试行版《办法》对充分调动汕头市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了有益作用:截至2018年9月底,汕头市共接收公众举报提供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共358件,其中符合《办法》要求已查实并完成兑奖的案件共23宗,完成兑奖金额97000元。

  鉴于汕头市目前的环保工作形势仍然相当严峻,特别是练江整治任务十分繁重。汕头市方面认为,根据试行版《办法》在过去两年来在实际施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目前新的任务需要,很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

  奖励金额的提高是本次《办法》修订完善的一大亮点,汕头市环保局专家表示,根据施行以来的实际及奖励金发放情况,特别是在《办法》要求提供适当证据的条件下,适度提高奖励金额度,成了鼓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其中的必须,故《新办法》对原奖励金额做了调整,提高幅度为100%至200%,最高可获奖励三万元。

  而为了加快奖励金发放速度,《办法》也对发放程序做了优化,将原来需要作出处罚决定后才发放的规定修改为已立案并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命令或已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即启动发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