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下旬,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禁毒大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禁毒堵源截流工作,通过线索收集、研判,掌握到有人从普宁市流沙镇购买咳嗽水运输到潮南区进行贩卖的线索,立即开展侦查,踩点伏击。

  7月31日晚,大队民警接到线报称嫌疑人准备再次到普宁市流沙镇购买咳嗽水进行贩卖。接此线索后,禁毒大队在分局领导指挥下,立即撒开大网进行围捕。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局禁毒支队与潮南分局禁毒大队组成追捕小组兵分三路,分别在潮南区陈店镇湖西执勤点、陈沙公路陈店路口、嫌疑人居住地进行伏击。

  8月1日凌晨,当陈X金(男,53岁,陈店镇人)驾驶一辆小汽车到陈店镇文光乡一村道时,守候多时的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截获,并在陈X金驾驶的小汽车后尾箱搜获萬咳療牌咳嗽水(含可待因,属国家管控第二类精神药品)420瓶。

  民警根据陈X金交代其于今年6月底开始贩卖咳嗽水给贝X勤等人情况,经细致的摸排,查清贝X勤的真实身份和具体落脚点后,8月7日下午,在潮南区两英镇古溪村村道抓获滥用“咳嗽水”的违法人员贝X勤(男,28岁,两英镇人),贝X勤向民警交代其多次向陈X金购买“咳嗽水”服用,滥用至今已严重成瘾。为以贩养吸,贝X勤向陈X金购买的“咳嗽水”除了部分供自己服用外,还将“咳嗽水”贩卖给其他滥用“咳嗽水”的人员以牟取暴利。

  7日晚上,办案民警循线分别在潮南区两英镇下小坑村、两英镇古溪村村道抓获向贝X勤购买“咳嗽水”的违法人员柯X鹏(男,30岁,两英镇人)、贝X金(男,31岁,两英镇人)。经审查,柯X鹏、贝X金均交代了其向贝X勤购买“咳嗽水”用于自己服用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X金、贝X勤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而柯X鹏、贝X金因服用萬咳療牌咳嗽水成瘾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知识引申: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 第63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二、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三、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本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1日

  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九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十四条]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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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2019年8月),我国精神药品品种共包含150种,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为68种,第二类精神药品为82种。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第一类

  第二类

  注: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来源:潮南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