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庄小美) 23岁的女子龙某玲怎么也想不到,她站在安全岛上等待绿灯时遭遇飞来横祸,一辆出租车忽然失控冲过来,将她当场撞倒身亡。8月2日上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月26日8时20分许,江某文驾驶出租车,沿着龙华区龙华街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泉路与梅龙路路口时,因疲劳驾驶未能确保安全行驶,导致车辆冲上路口西南侧的交通安全岛,将安全岛上石墩及路牌撞坏,并撞向行人龙某玲,致使对方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江某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4月26日,肇事车辆所属公司与被害人龙某玲的母亲达成协议,并向其支付相关的赔偿款项。公诉机关依法对该起案件提起公诉,指控江某文犯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江某文当庭表示不服法院判决,依法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安全岛原本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但是本案的被害人却在此遭遇“飞来横祸”。出租车司机江某文疲劳驾驶打瞌睡,致使发生无辜行人死亡的惨剧,故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江某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办法官提醒大家,特别是广大驾驶员,生命只有一次,请小心谨慎驾驶。对于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来讲,应有更高标准的谨慎驾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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