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少华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张少华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45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GDN007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少华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张少华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45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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