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广东5月消费投诉报告发布

  ——电商投诉倍增 在线旅游投诉成热点

  6月15日,新浪广东正式发布5月份消费投诉报告,数据显示,通讯网络行业蝉联月度投诉第一,电商投诉明显增多,占比26.32%,由上月的第三上升至第二,交通物流投诉则位列第三,而本月汽车投诉回升,由上月的第六上升至第四名。

  此外,部分在线票务平台存在条款模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行为,成为本月消费投诉热点,新浪广东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投诉案例,结合律师的专业点评加以分析,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三大消费提示。

  数据:网络购物投诉大幅增长 质量及售后问题困扰消费者

  据5月的消费投诉数据显示,通讯网络继续成为投诉高发地带,投诉量蝉联榜首,占比36.84%,较上月下滑2.18个百分点;电商投诉次之,环比上升14.12个百分点,占比逾26%;交通物流投诉位列第三,占比15.79%。与4月份数据相比,汽车投诉占比上升5.7个百分点,而电子电器与房地产投诉均有所下滑,分别下降4.5个百分点和4.69个百分点。

  根据快投诉平台42个投诉细分项的数据得出,网络购物类别投诉大幅增加,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近年来,网络购物日益普及,使用便捷,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仍不完善,加之网购平台的监管缺乏,导致网络购物的投诉问题呈增长趋势。

  此外,通讯网络投诉中,互联网服务为纠纷重灾区,投诉对象主要为长城宽带、互通宽带等网络服务公司,经营者无法提供网络服务、退款难等问题始终困扰消费者。4月份,长城宽带为新浪广东快投诉用户专门开设的绿色通道,使5月份宽带投诉问题得到逐步改善,大大提高了用户投诉问题的解决效率。

  热点:票务平台条款模糊侵犯知情权 广东省消委会约谈督促携程

  5月,在线旅游类别成为快投诉平台上的投诉热点,与上月相比,该类别在电商领域投诉上升13.3个百分点,集中体现为在线票务平台产品条款模糊且提醒不明显,导致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遭受侵犯。无独有偶,近日据江苏省消保委调查发现,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等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存在着退改收取高额费用、产品描述不准确、捆绑销售产品等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5月5日,王先生向新浪广东快投诉反映,他在飞猪网预订的酒店因无法前往,遂申请取消订单,在酒店同意全额退款的情况下,平台卖家深圳酷你酒店专营店却要收取其30%的违约金,收费依据为订单上标明的“不可变更或取消”规则。对此,王先生表示,飞猪平台并无明确说明退订导致的风险,其对违约金的收取毫不知情。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广州的唐先生身上。5月29日,他在智行APP上为朋友购买了一张从广州飞往越南河内的国际机票,预订成功后被告知系留学生票,普通乘客不能使用。唐先生表示,购票时页面没有任何提醒,也没有要求其出具学生证,因此他拒绝退票,并要求智行APP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广东合高律师事务所刘颖星律师认为,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对其接受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知情权,对应的即是商家有以合理的方式说明、披露其产品或服务完整情况的义务。然而,部分国内互联网销售平台利用经营者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格式条款,未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需注意关键条款,属于未尽到合理提示的义务。

(图片来自网络)(图片来自网络)

  近期,深圳市消委会和江苏省消保委先后曝光平台机票退改费用过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消费热点。很多时候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维权存在一定难度,因此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加大平台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5月31日,广东省消委会就携程产品的合同条款、退改条件、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侵害消费者问题,约谈了携程公司,要求携程公司作出整改承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携程公司对此回应并承诺:明确规定携程团队游产品做到全面信息披露,并在平台提供积极处理及先行赔付服务;对于不可抗力造成行程取消或变更,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差价部分;保证机票退改签政策与产品供应方保持一致;机票退改签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等。

  典型案例:代外宾订妥酒店入住被拒 携程:沟通失误 三倍补偿

  5月18日,何女士在携程商旅网上为两名外国同事预订西安的一间酒店,但在入住当晚,酒店以“不接待外宾”为由将两名客人拒之门外。最后,他们不得不临时选择另一间酒店入住。何女士表示自己在筛选酒店时特意选择了可接待外宾的酒店。对此,携程承认与酒店方在沟通上存在失误,已着手更新酒店的预订页面。

  何女士认为,由于携程平台的操作失误,影响了老板对她的工作评价,要求携程出具官方致歉信,以及在原订单退款的基础上,按照订单付款额作三倍赔偿。经新浪广东快投诉介入,携程承诺补偿何女士2388元,即原订单676元的三倍价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认为,在本案例中,消费者何女士在携程商旅网成功预订房间,但入住当天,酒店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构成损害何女士和两位入住客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认为,主要是携程商旅网出现差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提示:在线预订成主流趋势 发生纠纷可多途径维权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在线预订机票、酒店等成为了众多消费者出行的主流趋势。在此大环境下,消费者面临普遍存在的消费陷阱,可注意以下方面:

  1、仔细看清文字“套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费者在预订相关旅游服务产品时,应该仔细注意看清平台页面产品描述,特别是退改规则、购买资质提示等双方权利和义务,保留好相关凭证,并提前了解维权途径。

(图片选自于网络)(图片选自于网络)

  2、警惕虚假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消费者在网购相关旅游产品时要警惕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3、发生纠纷可多途径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在旅游时上述权利中受到限制,被经营者要求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对经营者进行投诉。

  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权方式。除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外,消费者可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亦可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