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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统筹 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韦英哲 吴瑕 实习生 廖温勃 通讯员 张玉哲 林延军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将于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召开,两套听证方案于昨天公布。两套方案的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上调16.7%及25.4%。此外,纳入全省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将根据新标准再上浮10%。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依据

  “十三五”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学费调整主要参考两个方面的数据:一是2012年至2014年生均培养成本的变化趋势;二是“十二五”时期的物价涨幅以及“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

  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调价方案按照3%的增幅测算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预计为26983元。

  两套方案中,方案一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方案二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

  “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

  方案一:26983×(0.213-0.015)=5343(元)

  方案二:26983×21.3%=5747(元)

  答疑

  方案一学费分担比例19.8%是如何确定的?

  省发改委:高校办学经费由政府财政投入、学生学费、学校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用于学生培养的主要是政府财政投入和学生学费。经成本监审和分析测算,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2012年至2014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4279元,年均增长3%,参照这一增幅和“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年均增长3%左右),预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6983元。

  与此同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在逐年增加,生均财政投入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也在增长(2012年至2014年累计增长1.7%,年均增长约0.6%),这为适度调整学费分担比例创造了条件。2012年至2014年,学费分担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1.3%,年均下降0.6%,预计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累计下降3%。为均衡负担,取中间值进行调减,得出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为(0.213-0.015)×100%=19.8%。

  范围

  适用于所有公办高校

  根据听证方案,本次学费调整的范围包括广东省内的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截至2015年5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共141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62所,普通专科院校79所。这141所学校中,办学性质为公办的有89所。

  对象

  今年秋季期入学新生

  调整对象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在20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细则

  艺术类专业暂不调整

  2012年广东省对三所术科院校(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外省同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广东省现行的学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因此,本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艺术专业两类。

  高水平建设大学再涨10%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农林类按理工类80%收取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学分收费+专业收费

  现阶段,广东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听证方案中明确,为加快推进广东省学分制收费改革,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

  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