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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出事了!前不久,一个骑共享单车的少年在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出租车撞飞,不治身亡,这是珠海首例骑共享单车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悲剧引发深思,暑假到了,珠海有上万学生享受假期,学生们结伴骑共享单车出游比率增加!所以今天这篇文章,珠海的家长们都要看看!

  OFO斑马线遇出租车,骑行者被撞飞

  据珠海交警8月1日通报,6月12日下午2点,一辆粤C2××07号出租车司机邓师傅载着乘客,沿情侣南路南往北方向行驶。当出租车行驶到仁恒滨海中心对出路段时,前方红绿灯转为绿灯,邓师傅脚踩油门准备通过路口,前车轮刚刚驶出路口斑马线,只见一辆黄色小车从左边窜出,邓师傅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嘭”的一声,两车相撞,小黄车瞬间倒地,骑行者被反弹两三米高,随后沉闷“咚”地一声,跌落地面。

  倒地的骑行者明显被撞不轻,在地上开始抽搐,口吐白沫。邓师傅和乘客慌忙下车报警和120。拱北交警接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交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这位骑行者是个少年,上身穿红色衣服,他骑的小黄车就是风靡珠海的OFO单车。不一会儿120赶到现场,迅速将倒地抽搐的少年送往医院抢救。

  据出租车司机邓师傅说,当时他正沿情侣南路南往北方向行驶,当时前方路口的直行灯为绿灯,谁知刚刚准备通过斑马线,这辆OFO小黄车就出现在眼前,悲剧发生了。

  少年被送往医院救治,由于伤势过重,一直在重症病房抢救,到6月18日凌晨6点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第六天,医院传来不幸消息,少年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这是珠海首例共享单车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

  本次事故,交警给当事人双方都给了一定的责任。为何这么判?交警根据调查和现场勘查发现:

  出租车司机邓师傅今年刚过50,湖南人,18岁就考了A牌驾驶证,一直在老家从事汽车运输工作。2004年来珠海后开出租车,是一名有30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

  出租车虽然没有冲红灯。但出租车司机邓师傅驾驶机动车准备通过路口时没有观察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且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行为。

  骑共享单车的少年黄某,年仅17岁,广西人。在广西辍学后来到珠海,投靠在珠海工作的母亲。我们从视频中看到,黄某骑共享单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行为。

  很多孩子也许正面临同样危险

  自从共享单车进入珠海之后,给市民出行带了极大的便利,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如骑车随意穿行、未满12岁儿童骑车等问题。7月14日,交警部门针对共享单车乱象,专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本文这宗事故不容小觑,珠海所有家长们都应该引以为戒。为何?本起事故的受害者是个17岁的花季少年,也是个需要家长看护监督的孩子,没想到在花样年华,生命却定格在新潮的黄色车轮下。

  如今,暑假到了,全国各中小学校已经进入了放假模式,珠海的路上也多了三三两两玩耍的学生们。在暑假,珠海的有学生两类:

  第一类,珠海本地学生群体。

  这些中小学生放假了,同学之间约出来玩耍,逛街、打游戏、骑车都是学生们最钟意的娱乐项目;

  第二类,异地务工人员的子女群体。

  很多在珠海务工的外地人,常年把孩子放在老家上学,等孩子放了暑假再接到珠海呆上一段时间。但孩子放暑假,家长还在上班,而且孩子对珠海人生地不熟,孩子谁来管?小编了解到,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对孩子都是开启放养模式。

  目前,这两类学生家长要引起重视了。孩子放暑假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可要把自家孩子管好喽,不要放养,更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暑假期间,未成年孩子违规骑共享单车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么危险的事,我们的家长却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各位家长要注意两点:

  1、未满12岁禁止骑共享单车。这是一条硬性规定。希望有未满12岁小孩的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孩子,不允许他们骑车上路。

  2、满12岁骑共享单车,过马路时要推行。如果您家孩子已满12岁,一定要告诉他们,在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文中案例就是由于17岁少年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在过马路时骑车通过,而且车速还很快,最终酿成惨剧。

  当然,言教不如身教。小编说得再多,都不如珠海的家长真正行动起来,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给孩子一个正确的榜样,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孩子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希望珠海不再有孩子在道路上受到伤害。

  珠海共享单车现状

  还记得张学友演唱会和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但道路没有拥堵,路上也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珠海市民都纷纷使用公交、共享单车出行。小编近日和摩拜、OFO、优拜等共享单车的负责人联系,拿到了共享单车的第一手数据。目前珠海共有共享单车(包含所有品牌)近6万辆,均投放在市区各商业街道、公交站接驳区等。大部分市民认为,共享单车挺好的,出行能节约不少时间。那大家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共享单车呢?小编了解到,大部分市民是为了接驳公共交通,其次是休闲健身,完全为上下班或超市购物的占少数。

  共享单车负责人也表示,虽然珠海的注册用户在不断增加,但共享单车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共享单车最大的诟病,便是“乱停乱放”。

  而丢车的事情也时有发生。2017年6月20日10点左右,吉林大学珠海校区附近一商铺店主周某擅自给一辆OFO喷黑色油漆,被群众举报,由于周某改变ofo共享单车颜色,占为私用,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这是珠海市首例因盗窃OFO共享单车被拘的案件。

  已被喷黑的“小黄车”,原来鲜艳的黄色已经看不出来了,而且该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车牌等车身信息,都已被油漆覆盖,如果不是车身结构未被改变,几乎看不出这辆原来是OFO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是一个新潮的事物,带给大家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小编通过这篇文章,希望更多的用户骑车过程能注意安全,爱惜公共财产。在停放方面,也要把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的区域,不要随意乱摆乱放,影响公共秩序。为了创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大家一起努力吧!

  来源:珠海交警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