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珠海公安”2月28日通报了一起一家四人通过涉疫虚假证明获准离开湖北省鄂州市并自驾回到珠海市的案件。

  通报称,2月22日,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的某装饰设计公司老板戴某顺(男,45岁,珠海市户籍、籍贯湖北),为非公司员工的湖北同乡戴某梅(女,44岁)一家四人开具急需回珠海工作岗位的虚假召回证明。戴某梅及家人凭借这张假证明到湖北省鄂州市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离开湖北并得到批准。

  2月25日,戴某梅等四人自驾车回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及时上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目前,戴某梅一家均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通报称,戴某顺和戴某梅在明知疫情防控吃劲的关键时期,不顾国务院关于湖北省严控人员输出的决定以及珠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7号通告和香洲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香洲区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中明确要求仍留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暂不返珠的决定,利用虚假证明骗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出城批准。他们的行为给沿途地区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2月28日,香洲警方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对两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戴某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戴某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