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潘斌)昨日,记者从中山市公安部门获悉,在今年中山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赖穗燕等人递交了《关于尽快落实环保警察职能的建议》,中山市公安局在回复时透露,去年,中山市公安局已向市编委申请将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特勤一大队升格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正科级建制。目前,该请示已由市编委批复通过,并于今年6月15日宣布了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支队长任命。
亟须建立环保警察制度
新《环保法》从2015年实施以来,其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设施的权利。但遇到暴力抗法、责任人逃逸等情况时,环保监察人员执法权限短板便暴露无遗;在移送查处严重污染案件时,公安与环保部门的紧密合作显得尤为迫切。
环保部门站在环境执法第一线,公安机关介入环境违法案件,通常要等环保部门把案件移送过来。而公安机关认定确实涉嫌犯罪再侦查时,往往面临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证据已被销毁的局面。因此,建立环保警察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化解环境风险的需要。
赖穗燕等委员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未完善时,可成立前期筹备办公室,加快落实成立专职专属人员编制,相应的涉案鉴定费用、办案经费及财政问题;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执法权限,环保、公安部门的快速联动执法机制,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上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职责划分。另外,还需加强公安和环保相互间的业务培训及交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并借鉴学习全国各地如汕头、佛山等地已成立环保警察部门的成功经验。
环境保护侦查支队开始组建
市公安局在回复时表示,长期以来,由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落实环保案件侦查工作职能,有效打击了涉环境类违法犯罪。2017年6月7日,市公安局针对老虎坑垃圾处理厂臭味扰民事件立案侦查,已对熊开文等3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结合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业务工作实际,中山市公安局已于2016年2月19日向市编委发出《关于设立中山市公安局环境保护侦查支队的请示》,申请将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特勤一大队升格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正科级建制,所需人员编制在现有公安机关编制中内部调剂。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承担环境污染、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捕捞、非法占用耕地和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办。该请示已由市编委批复通过,核定政法专项编制若干名,支队长已经完成任命。
目前,中山市公安局已开始组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2017年6月15日宣布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支队长任命。
中山市公安局介绍,目前,已确定专员与市环保局进行业务上的沟通联系。下一步,中山市公安局将积极加强与环保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和业务培训,健全联勤联动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