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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沙镇水库管理员自作聪明焚烧杂草引发山火

2016年01月12日 08:02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杨亮 通讯员谢吉常 陈兰兰 谭炜杰 珠海平沙镇一名水库管理员自作聪明,焚烧水库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5.2公顷林地付之一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据金湾法院介绍,梁某是珠海市平沙镇白水寨水库的管理员,是一名工作六七年的老员工。2014年12月17日下午2时许,他在上班期间将从白水寨水库大坝上清理出来的杂草搬至大坝南门的水沟旁,擅自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焚烧,部分火花被风吹起飞落至水沟另一侧,点燃了地上干枯的杂草,火势蔓延至周边林地,造成森林火灾。

  法院称,火情发生后,梁某积极救火,并请求附近的两名群众帮忙共同救火,见火势过猛,便通知护林员报警。当日山火被扑熄后,梁某在公安人员前来调查时,主动投案,配合调查。

  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5.2公顷,林地类别为省一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约为9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因疏忽大意导致山火,并造成严重后果,其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湾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因疏忽大意导致山火,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属情节较轻,鉴于梁某案发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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