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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给女友买房 男子称取钱被抢

2016年07月05日 08:18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李京 因无法实现对女友买房的承诺,男子干脆报警谎称自己取钱后遭劫40万元。不过,他也因谎报警情而受到相应处罚。记者昨日从香洲警方获悉,男子因虚构事实谎报警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200元。

3日11时30分左右,一名叫宋×林的男子跑到梅华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梅华西路工商银行取钱后,被蓝牌司机及另外三名男子抢劫,且被抢劫金额高达40余万。

由于数额巨大,香洲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马上开展走访、调查,但在调查过程当中,警方发现事实似乎与宋×林的说法大相径庭。据香洲警方介绍,为了进一步确认情况,办案民警对其说法进行质疑,宋×林方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由于其答应女朋友要在阳江购买住房,而自己经济实力远远不够,于是想到了虚构自己被抢劫的事实,以骗过女友。由于宋×林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办案,浪费了大量的警力物力,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警方对嫌疑人宋×林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200元。

警方表示,恶意的假报警电话浪费了大量的警力和财力,给警方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延误了警方处置真正警情的时间,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对于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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