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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两渔民非法捕鱼9公斤 被判处五个半月的拘役

2016年11月11日 08: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杜志、何娟)珠海两渔民非法捕鱼9公斤,引来牢狱之灾。近日,珠海横琴法院审结了第一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两被告人因非法电鱼被判处五个半月的拘役。

  被告人程科某、程先某二人见捕鱼利润颇多,合议购买了渔船和电网等非法捕捞工具,在今年4月8日深夜,在横琴大桥附近海域,采用电鱼等残忍方式开展捕捞工作。在捕到鱼后还没来得及卖钱,就被边防海警当场捉获,查获渔获物9公斤。横琴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行为已构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依法判处二人拘役五个月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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