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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澳门法律顾问证珠海颁出 弥补CEPA实施空白

2016年11月14日 08:21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13日,广东省司法厅向澳门律师景文龙颁发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协议下的第一张编号为“澳001”的《澳门法律顾问证》,景文龙成为首位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澳门执业律师。这也是CEPA实施近十三年以来首次有澳门执业律师获得法律顾问证。

  据了解,根据CEPA,中国司法部于2003年11月制定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澳门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事务。

  今年6月份,澳门执业律师景文龙与中国内地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他能以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内地客户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为中国大陆客户提供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

  据介绍,景文龙律师是澳门FC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起在澳门律师公会注册成为执业律师,在此之前已在葡萄牙律师公会注册,同时拥有澳门律师执业证及葡萄牙律师执业证,掌握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及法语等多国语言,擅长国际投资、劳工纠纷等法律事务。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张澳门法律顾问证的颁发弥补了CEPA实施以来的空白。随着粤澳合作内容的不断深化,横琴自贸片区开发建设的加速推进,两地所面临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也日渐增多,通过引进资深的熟悉澳门、葡语系国家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能更好地为粤澳全面深化合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更好支撑。

  颁证仪式后,为落实CEPA的具体规定、加强内地与港澳律师业务的合作,“深化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座谈会在珠海横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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