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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图书馆专业馆员要求硕士以上学历

2016年01月22日 14:21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对图书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作出了详细说明。其中明确,图书馆馆员包括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

  根据新《规程》,图书馆馆员包括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的50%。专业馆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或系统培训。辅助馆员一般应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具体聘用条件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

  据了解,图书馆馆员不等于图书管理员,他们是负责图书馆运营的专业人员,包括对图书馆馆藏资源的采购、加工、描述、流通(借还)、分析报道等。2014年南开大学图书馆馆员林晓莉等人曾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各类型图书馆中有正式编制的4196名图书馆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学历为本科及在读的最多,超过5成。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仅占2成左右。

  《规程》还规定,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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