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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节日病 致电惠州市纪委

2016年01月07日 07:31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近日,惠州市纪委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节日病”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将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收钱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市纪委将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杜绝“两节”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节日病”问题。

  对此,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布了“节日病”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752—2808207)和电子邮箱(dls2808607@126.com),将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称,将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元旦期间各项工作和纪律要求的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做到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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