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江门

新浪广东>江门>正文

江门一驾驶人上路被查获 因驾驶证没及时更换被注销

2017年04月28日 08:24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叶隽毅 通讯员/梁思颖) 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涉摩涉牌涉酒涉案“春雷·风暴”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开平交警大队长沙中队在辖区内加强巡逻,于4月20日查获一宗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当天16时许,长沙中队巡逻至城区东汇城路段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形迹可疑,便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驾驶人苏某声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没带在身上。交警将苏某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苏某虽曾考取C1类驾驶证,但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换证,已于2015年2月被注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被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苏某在驾驶证注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此外,苏某驾驶的的车辆有多达20宗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机动车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交警依法暂扣苏某的车辆,并督促其尽快处理全部交通违法行为。

  开平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超过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交管部门应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注意驾驶证签注的有效期限,及时换领。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