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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发展学前教育 明年底公办和普惠幼儿园达75%

2015年09月23日 07:5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于日前下发。《计划》对第一期行动计划期间江门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江门学前教育仍存在公办和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江门将消除无证办园,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6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要达到75%以上。

  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不足

  《江门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有效推动了江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幼儿园482所,比2010年增加45所,增长10 .29%;幼儿教职工数13077人,比2010年增加2907人,增长28.58%;其中专任教师8239人,比2010年增加1462人,增长21.57%

  但江门的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办和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显不足;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不健全;幼儿教师队伍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师资队伍学历偏低、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公办幼儿园比例要达30%以上

  《计划》设定了江门学前教育2016年前的发展目标,其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是发展重点。全市将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建议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具体而言,到2016年底,全市需消除无证办园,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努力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各市、区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

  另外,到2016年,全市将建立1个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验区,建成30所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园。

 [发展学前教育部分措施]

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

  各市、区根据学前教育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按照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15年底前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机制,对扶持对象、收费管理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扶持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重视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

  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帮助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要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民办幼儿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列入年审内容。

 幼儿园设家长委员会制度

  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检制度。加强幼儿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幼儿园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

  到2016年底,市、县(市、区)要配备1名以上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采写:南都记者 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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