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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两男子因对同事心怀不满 扎同事车胎泼红漆

2015年12月11日 08:14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刘学 通讯员黄春燕 近日,市南门某汽车销售公司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职场“宫心计”,两员工因对同事心怀不满,伙同他人相约对其进行报复,深夜到其居住的楼下对其小轿车扎胎泼红漆。由于三人的行人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触犯刑法而被起诉。日前,该案已经在台山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将择期宣判。

  据台山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马某与被害人许某均是台山市南门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和马某因工作对许某产生积怨,萌生了报复的念头,于2015年6月29日某日凌晨1时许,结伙携带作案工具搭乘被告人许某的小轿车来到被害人刘某住所附近,对其停放在此处的小轿车进行毁坏,分别用锥子刺破车轮,用红油、黑漆喷车顶及车身。作案后,搭载许某驾驶的小轿车逃离作案现场。

  由于被告人的毁坏行为均被附近的监控设备拍摄下来,案发不久,三人便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鉴定,被损毁的小轿车部件及修复价7005元。市检察院认为,刘某、马某及许某的行为已触及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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