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卢德坤在东莞中院接受庭审。资料图片2012年2月9日,卢德坤在东莞中院接受庭审。资料图片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建文 通讯员/王创辉 周爱婷)因认为医生诊治错误导致妻子与其离婚,在东莞长安医院砍死砍伤两名医生的卢德坤,10日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11年1月起,被告人卢德坤(34岁,陕西汉阴人)因面肌痉挛先后三次到东莞市长安医院就诊。1月30日,卢德坤再次到长安医院就诊,该院副主任医师刘志霖为卢德坤诊断开药。卢德坤服药后自认为病情恶化,又到北京等地的多家医院就诊。卢德坤认为系刘志霖的诊治错误导致自己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遂决定报复。

  2011年8月16日上午,卢德坤在一百货店购买了一把菜刀。当日14时许,卢德坤携带菜刀来到长安医院三楼,趁刘志霖在诊室为他人看病不备之机,拿出菜刀向刘志霖头部、颈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猛砍,致其受伤倒地。在旁边诊室接诊的医生伊峰辉听到声响外出查看,卢德坤又持菜刀追砍伊峰辉,在伊峰辉的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砍击多刀。后卢德坤被闻讯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控制。刘志霖虽经抢救,但终因被锐器砍劈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全身多处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伊峰辉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东莞中院认为,被告人卢德坤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卢德坤仅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诊治加重其病情,为泄私愤蓄谋报复他人,准备犯罪工具,在医院公然持刀乱砍无辜的两名被害医生,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德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该院依法对卢德坤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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