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黄格晴)想要风风光光回老家过年,却苦于工资太少,男青年竟然为此心生歹念,绑架杀人。1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蒙正伟死刑,立即执行。有关办案人员表示,该案案情令人痛惜,同时暴露出一些用工问题,目前正是春节后招工时期,提醒用工者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不懂合法讨要工资

  打工仔绑架杀害2岁幼童

  被告人蒙正伟,贵州独山县人,2015年进入广州白云区某皮具厂打工,当时年龄为19岁。

  蒙正伟供述,2015年底,他在工作了3个月后向自己的主管余某平提出辞职,结算工资时,蒙正伟发现拿到手的只有1500元,不是进厂时说好的3000元。但因为进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回到旅馆后,蒙正伟越想越难受,自己外出打工,本来想风风光光回家过年,但是结果非常失望。为了尽快发财,他想到通过绑架老板的儿子,进行敲诈勒索。

  12月14日,蒙正伟来到老板家附近,由于在打工时他发现老板的家人每天傍晚都会带孩子在街边玩耍,因此他认得老板刚满2岁的儿子。蒙正伟趁带孩子出来的老人不注意,将小孩抱起迅速离开。

  起先蒙正伟只是想勒索赎金。他先给自己的主管余某平打了电话,让对方带话给大老板,说孩子在他手上,索要2万赎金。打完电话后,怀里的孩子开始大哭,慌了手脚的蒙正伟,越捂住孩子的嘴,孩子越哭闹的厉害。由于不想被附近的人发现,幻想能拿钱后独自逃跑,蒙正伟在田边抽了2根烟后,突然下狠心将2岁的孩子溺死在田边的水沟中。

  此后,蒙正伟继续与自己的主管和老板保持电话联系,索要赎金,然而因为慌乱中所报银行卡信息有误,两次转账都没有成功,蒙正伟又提出在指定地点拿现金3万元给他,又由于发现附近似乎有埋伏而放弃拿现金,打出租车逃窜到东莞。案发次日,蒙正伟在东莞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

  凶手称感到后悔和解脱

  1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虽然有坦白供述和认罪的情节,但是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予以严惩。

  记者旁听看到,蒙正伟长得非常瘦小,脸色苍白如纸,看上去像是未成年人。

  当听到“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时,蒙正伟声音颤抖,轻轻说“好的、好的”。当审判长最后询问其是否上诉,是否有其他意见时,蒙正伟表示死刑的结果在意料之中,而且让他感到解脱。“该认的我什么都认了,因为每天晚上都是噩梦缠着我,所以我也很后悔,判死刑我也绝不会再上诉。”

  宣判后,有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蒙正伟头脑简单,打电话勒索赎金时都没想过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却一念之差,杀死无辜幼童。其是初犯,因家中经济困难、在冲动下犯罪,如果不是因为杀人,完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惜,其年仅19岁,就因为不敬畏生命而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此案同时暴露出一些社会问题,蒙正伟在辞职后,只拿到1500元工资,明显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然而由于其“打工仔”的身份,又不识字,遇到工资问题,完全不懂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起恶性刑事案件,虽然不认定工厂老板一方有过错,但是此案也提醒用工者,目前正是春节后招工时期,厂方在用人时须注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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