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罩着”色情场的幕后官员)

  7月5日上午,安徽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海斌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6年间,陈海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56万余元。

“政事儿”注意到,在陈海斌受贿的钱款中,有50多万元,来自一家涉黄的夜总会。“政事儿”注意到,在陈海斌受贿的钱款中,有50多万元,来自一家涉黄的夜总会。

  据报道,陈海斌出生在合肥市长丰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是村子里走出的第一名大学生。工作后,他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2015年12月调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此外,他还是合肥市人大代表,2016年12月被采取强制措施。

  而作为维护一方治安的管理者,陈海斌却“罩着”这家夜总会,长达5年时间。

  2010年至2014年,陈海斌担任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政委、局长,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同样是2010年,合肥开了一家“至尊银座”夜总会。

  据指控书显示,“至尊银座夜总会”自2010年营业以来,一直存在有偿陪侍、裸陪等涉黄违规经营行为。为了逃避打击,获取保护,该夜总会大股东叶和平,先后7次到陈海斌办公室,行贿现金共计50余万元。

  “政事儿”从合肥本地的论坛、招聘网站搜索到,该夜总会2011年曾在网上发布信息,招聘“佳丽”300名,“工资日结,收入近千元”。目前,该会所已改为一家KTV和电影院。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这几年间,除了这家夜总会,其他如洗浴、电玩等娱乐场所的经营人,也对陈海斌“趋之若鹜,纷纷送钱,寻求帮助和保护”。

  “政事儿”注意到,除了陈海斌,在此前报道的各地色情场所被查处的案件中,有部分官员卷入其中,充当了色情场所的“保护伞”。

  近年备受关注的河南郑州“皇家一号”案,就与河南“首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有关。

秦玉海

  2013年11月,郑州的“皇家一号”会所因涉黄被查处。该会所地处郑州郑东新区的黄金地段,内部装修奢侈,人均消费超过5000元。据报道,其内有偿陪侍的女子多达数百人。

“皇家一号”资料图

  半年后,2014年4月,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落马。据报道,刘国庆在“皇家一号”持有股份,是该会所的“大股东”。

  刘国庆在河南省公安厅任职多年,2008年调任驻马店任市委副书记,2013年4月当选驻马店市委书记。

  刘国庆落马5个月后,2014年9月,时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接受组织调查。秦玉海曾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掌管河南公安系统九年。

  在“皇家一号”案案发后,河南高院纪检组原组长李长根,开封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周连根,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毛志斌等当地厅级官员陆续被查。

  2016年2月人民公安报通报,该案有155名政法干警被查处。其中至少8名警方人员不是在“皇家一号”有股份,就是向其“借款”几百万元。

  目前,秦玉海已因受贿罪获刑13年6个月,刘国庆被判无期徒刑。“皇家一号”已被拆除,现正在建设成商业广场。

刘国庆

  “政事儿”注意到,当时带队查处“皇家一号”的,是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洪,其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除了秦玉海,今年5月被判无期徒刑的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也被曝是色情业的“保护伞”。

  2014年2月,东莞掀起举国瞩目的“扫黄行动”,东莞太子酒店桑拿部被曝招募100余名女子卖淫,还曾上演“色情秀”。其幕后老板为当地人称“太子辉”的梁耀辉。

  2016年2月,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被查。“政事儿”注意到,刘志庚在调任副省长前,长期在东莞任职,曾任东莞市长、市委书记。

  在落马后,刘志庚被曝是色情业的“保护伞”。其在东莞时不敢得罪梁耀辉,私下以“哥”相称。

  2009年11月,时任东莞市委书记的刘志庚曾要求公安部门严打“黄赌”,对充当“保护伞”的干部“查出一个严惩一个”。不过随后不久他又改了口风,称“扫黄不能矫枉过正”,要求“各镇把握好度……不要扫荡式每家都去查”。

刘志庚

  此外,在东莞扫黄行动中,时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因“在职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被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职。

  同时被免职的还有时任东莞市公安局卢伟琪、时任中堂镇党委书记黎志辉。另有36名警察受处,其中17人被移送司法。

  “政事儿”梳理发现,除了上述高级别官员,部分直接监管娱乐场所的执法者,也因受贿而对色情场所“网开一面”,成为“保护伞”。今年6月出庭受审的深圳光明分局原副局长冷某民就是一例。

  2012年4月起,冷某民开始担任光明分局副局长,分管工作包括对涉黄场所的查处工作。冷某民上任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辖区里两家足浴城的老板殷某良。这两家足浴城均存在涉黄经营,为了避免被“扫黄”,殷某良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多次送给冷某民财物现金共计24万元。

  同期,另一名经营多家涉黄足浴休闲会所的老板,也多次送给冷某民财物共计10万元。

  “政事儿”注意到,冷某民的做法是,在警方进行扫黄行动时,示意下属对这两家足浴城“从轻查处”。

  目前,涉案的足浴城、休闲会所均被查处,涉案人员已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