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袁嘉怡)昨日,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在中山古镇某超市工作的江西籍男子饶某4日凌晨借店长的小轿车去吃夜宵,结果在回超市时因无证醉酒驾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驾驶人当场死亡。目前,饶某因无证驾车已被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期满后,交警部门还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等罪名追究饶某的刑事责任。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否则,或将被追究相关连带责任。

  无证借车醉驾肇事

  事发当天凌晨5时36分许,古镇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古镇东兴东路华艺红绿灯前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撞三轮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三轮车损坏。事发后,肇事的小轿车逃离现场。民警在勘查过程中,找到了遗留在现场的“大众”汽车标志以及一些车辆碎件。根据线索及监控录像,最终锁定赣E号牌大众小轿车为嫌疑肇事车辆。

  办案民警与车主王某取得联系后,确认当晚驾车肇事的为饶某。经民警规劝,饶某到古镇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查,饶某系江西丰城人,1989年出生,未取得小轿车驾驶资格。据了解,8月4日凌晨1时许,同事欧某通过微信叫饶某到古镇国贸酒店附近吃夜宵,饶某遂向超市的店长王某借车前往。其间,饶某喝了六罐啤酒,之后驾车载欧某等两名同事回超市,行至古镇东兴东路华艺红绿灯前路段时,与前方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饶某对自己无证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将饶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8月7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饶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1.7mg/100ml,属醉酒驾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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