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交宣)冲闯红灯、切线、逆行、超速、超员、酒驾、不戴头盔……这些违法行为在摩托车司机眼里似乎是“家常便饭”,岂不知这给道路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据广州交警统计,从2015年至今,广州地区因驾驶或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后丧失生命,占据了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昨日,广州交警提供了2起常见的摩托车事故案例,给大家敲响警钟。

  摩托车逆行被撞

  再遭后车碾压致一死

  2016年3月14日凌晨,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由东往西方向聚德路口对出路段,伍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一乘客滚某某(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与罗某驾驶的湘B8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迎面剧烈碰撞。就在两人倒地受伤的事故现场,另外一辆号牌为粤A8C×××的小型轿车驶入事故现场,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滚某某,后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酒后驾驶摩托车

  撞路边铁柱3人亡

  2017年1月27日凌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古某在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宋某、刘某、周某(均未戴安全头盔)沿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途经新康花园南门路段驶出路面,随后碰撞到视频监控立柱,古某和其中一名乘客宋某当场死亡,其中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说法

  切莫酒驾及超速

  发生事故应设警告标志

  逆向行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轻则扰乱交通秩序,重则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此外,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妨碍交通又无法及时移动的,市区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如在高速公路上,则应该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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