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 通讯员 李国全)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印发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规定,就业补贴资金分别为5000元和10000元,艰苦岗位补贴分别为5000元和20000元;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同时符合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也就是说补贴数额最高可达30000元。
岗位补贴:申请人须满足多个条件
按照通知规定,发放岗位补贴主要是针对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对这类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艰苦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如何申请?首先,申请人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其次,申请人必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再次,申请人应是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年龄未满60周岁。此外,申请人如供职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则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后,继续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10年的,将按照1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曾在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10年的,是否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广州市民政部门则表示,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就业补贴:申请人至少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
通知规定,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3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资金。
如何申请就业补贴?首先,申请人与养老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其次,申请人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如果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再次,申请人应是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年龄未满60周岁。此外,申请人如供职的是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则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后,最高学历提升为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的,将按照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曾在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是否可以申请就业补贴?对此,广州市民政部门表示不可以。据介绍,因为就业补贴要求申请人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获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且在申请就业补贴时仍在该养老机构中任职的,才可申请就业补贴。
提醒
广州市民政局表示,如果市民还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各区民政局具体咨询,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20-83178729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