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 通讯员 魏文安 施桂鸿报道:记者从广州越秀警方了解到,今年以来,越秀警方持续加大对辖区旅业、公寓等重点场所的清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案事件倒查等方式,严管、严防、严治、严处不按规定申报住宿登记和违规容留的出租屋、旅业、公寓等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越秀区共处罚违规的旅业和公寓15间,并罚款37万元;对涉及的23名单位主管或从业人员罚款1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9万元,其中责令停业整顿9间旅业和公寓。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越秀警方提醒广大出租屋屋主、代理人和旅业、公寓等单位,在提供出租屋、住所时,要严格落实租赁人、住宿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申报住宿登记。对于不按规定申报住宿登记和违规容留他人住宿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