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张毅涛
你被狗追过、咬过吗?走在广州的社区、街头,记者发现,没有犬牌、半人高的大型犬不拴绳、狗狗绕着电线杆撒尿等不文明行为仍不少见。
记者从广州警方了解到,广州一年接报涉犬警情4000多宗,遛狗不牵绳、狗狗随地大小便、乱吠乱叫这三个问题是市民投诉的焦点。
广州登记在册的犬只有多少?犬只伤人情况如何?不文明养犬行为为何执法难?聚焦这些问题,记者独家专访了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养犬管理相关负责人。
A 目前养犬登记约10万只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养犬登记累计约有10万只,广州警方一年接报涉犬警情4000多宗。
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副队长江巍告诉记者,市民投诉的问题五花八门,如犬只叫声扰民、虐待犬只、邻居养狗没登记、有狗狗在小区乱拉屎拉尿等。其中,投诉最多的还是犬只随地大小便、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这三种。
广州“狗咬人”警情多吗?江巍透露,这在广州城区比较少发生,一般发生在城乡接合部、郊区。“因为这些地区村民有养土狗的习惯,土狗一般比较凶,多散养,又不登记。对于咬人犬只,公安机关将予以没收。宠物狗咬人的并不多”。
“狗咬人”有哪些原因?江巍介绍,市区发生的狗咬人,大部分是狗主在日常接触中,被自己养的狗不小心咬到。此外,遛狗时没有牵绳,也是导致狗意外伤人,狗主人与路人产生纠纷、口角甚至肢体冲突的主要原因。
而流浪狗咬人在广州市区也极少发生。“我们有一个专门的流浪犬救助服务队,设立犬只留验所,派出所也经常在街面巡查、清理、救助流浪狗,市区流浪狗已经非常少见了。”江巍说。
B 4个月没收违法犬只683条
在江巍看来,虽然广州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逐年改善,但在市区严格管理区内,仍有大量未登记的犬只。
2009年公布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
2018年,广州警方在全国率先推出微信养犬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养犬登记新增近5000只、续期登记4500余只。广州登记在册犬只累计达到约10万只。
江巍告诉记者,这个数据与广州实际保有犬只数仍有较大差距,很多市民心存侥幸,认为警察不上门,就可以逃避法律监管。
2016年起,广州警方联合多部门已连续三年开展“最严”养犬执法整治行动。今年8月至今的行动中,已行政处罚违法养犬行为125宗,没收违法犬只683条,救助收治流浪犬278条。每个月,广州警方还走进学校、社区等地,进行文明养犬宣传。
“执法整治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涉犬投诉也在减少。”江巍说。
C 执法成本高政策落实难
“我不就是养条狗吗?”面对执法队员,不少市民这样问。
江巍告诉记者,处理一宗涉犬警情,公安机关有一套严格的执法流程:派出所出警,民警上门走访核实,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录口供,需要证人证言等。
实际执法中,民警吃闭门羹却是常事,甚至还会遇到极端抗法行为。不久前,番禺区公安分局在处理一宗群众投诉犬吠扰民警情时,市民将警察堵在门外,民警无法进门取证,又不能破门而入,执法难又耗费警力、时间。
根据2009年施行的条例,对养犬拒不登记、不续期、养犬超过规定数量、违规饲养危险犬等行为,犬主将面临每只犬2000元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2000元,公安机关还需执行听证程序。
“对这些常见的违规养犬行为,执法要求、成本也太高,很难落实。”江巍说。
他告诉记者,目前,广州警方治安部门也在准备对条例进行进一步调研,计划提请人大对条例的细则再做修改。“比如能不能要求狗主给狗狗买强制医疗保险?很多狗伤人后,狗主就跑了,受害者权益没法保障;能不能对狗狗进行强制性芯片管理?养犬执法流程能不能简化?就像交警‘开罚单’那样,把普遍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简化处理?”
养犬关系千家万户,江巍认为,除了公安机关外,文明养犬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整治;街道、居委、镇政府等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职责,将这一问题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能感觉到,近几年,广州的文明养犬形势已经在好转了。”他说。
广州下月初将免费送文明养犬“四件宝”
记者了解到,为了促进市民文明养犬,广州警方拟于12月初免费向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市民免费发放文明养犬“四件宝”。
一条犬绳:
绳上印有广州市养犬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字样,并有一个二维码,民警可以扫码查询犬只登记信息。同时,牵绳也可以避免狗狗丢失、发生交通事故或咬人、伤人等行为。
一个拾便器:
拾便器内可抽取垃圾袋,方便市民遛狗时及时清理犬粪。
一个标志牌:
这个小牌子是狗狗身份的证明,可以挂在狗狗脖子上,也可以挂在犬绳上。
一个狗狗口罩:
上下电梯时,不少市民会担心跟狗同乘一部梯。外出公共场所,给狗狗戴上口罩,不仅可以保证狗狗可以吐舌头、呼吸,也避免了吠叫和咬人。
案例
你不拴绳的狗咬人 哪怕对方有错你也得赔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刘娅报道:今年1月22日,广州白云区永平街区的李小姐牵着自家的金毛犬散步时,一只没拴狗绳的哈士奇冲向金毛犬撕咬,情急之下,李小姐急忙抬脚欲踢开哈士奇,因此被咬伤。后与哈士奇主人唐先生协商赔偿未果,因被咬伤而病休误工15天的李小姐最终起诉到法院,要求唐先生承担医药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等。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11月21日称,该院一审判决唐先生赔偿李小姐共5000多元。法院指出,本案中,双方遛狗的区域属于严格管理区,双方均应用犬绳牵领犬只。而被告的狗扑咬原告时,未被犬绳牵引,亦无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旁制止,故被告的行为属于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另外,虽然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为所饲养的犬只办理了养犬登记,但这只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原告没有办理养犬手续不是导致本案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影响原告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致人损害的,即使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以上的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人同时养多只狗 你将被罚钱狗要被没收
金羊网讯 记者梁怿韬、宋昀潇报道: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记者梳理出2011年至2018年广州市各级法院审理并公开的因不文明养犬导致生命安全和财产受损案件判决书11份。通过公开的案例,记者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一旦闹上法庭,犬只主人或实际管理方普遍都需负法律责任。
有的市民同一时间养育超过一条宠物犬。但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为规避养犬限制,家住广州花都某小区的王某以自己名义向公安机关对一条边境牧羊犬进行登记,同时借邻居陈某名义为一条萨摩耶犬进行登记,两犬登记后同时养于王某家。2014年12月18日,王某家门没关好,两犬先后从家中冲出,并在小区内遇见一条未拴狗绳、未领狗牌的小型贵宾犬。三犬打闹期间,贵宾犬被萨摩耶犬咬毙。贵宾犬主人叶某事后对王某和陈某提起法律诉讼,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叶某3000多元,邻居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由于王某变相一户饲养两犬,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萨摩耶犬,罚款2000元。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用犬绳牵领犬只。有的市民喜欢将犬放养在院子里,哪知看似严实的围栏,并不能挡住宠物狗。
2017年9月23日,男子杨某路过广州市番禺区某花园某物业时,被住户黄某饲养在住宅院内的一条黄狗咬伤,事发时院子围栏未关闭,黄狗冲出伤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黄某需赔偿杨某9132.32元。
梳理11份判决书,记者发现,其中八例涉案犬只没有拴绳或者没有有效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