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对从事这份事业的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有的人起早贪黑埋头苦读,有的人却偏偏要走歪门邪道。近日,在一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广州天河棠下辖内两所学院考点的4名替考者被民警依法带走。

“枪手”彭某:开卷就写错名字“枪手”彭某:开卷就写错名字

  42岁的彭某(女,湖南人)家住番禺区,无业。10月初,表妹邓某找她替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邓某称刚刚生完孩子,力不从心,求表姐一定要帮帮她。彭某听说,像表妹这样的外地人,如果能通过资格证考试,以后买房或小孩读书时都可以加分,另外,想着自己在家也没什么事,可以“练练手”,就同意了。

  11月17日,邓某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给彭某。彭某自认为这段时间复习得还不错,对考试挺有信心的。可没想到,考试一开始,彭某在考卷上写名字的时候,习惯性就写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向监考老师提出换一份试卷。监考老师仔细核对,感觉不对劲,相貌与证件都差别太大,于是报警。经民警询问,彭某很快就交待是替表妹邓某来考试的。

  “枪手”莫某:我可能有孕了,请通知我的丈夫

  28岁的莫某(女,广州人)大学文化。她称,在她的朋友中,她算是比较会读书的。前段时间,朋友刘某特意上门找到她,称这次考试刚好碰上其在外地旅游,请她替考。一开始,她没有答应。之后,刘某多次请她吃饭,并告诉她考试很重要,如果通过了,还可以顺利入户广州。莫某担心再不答应,会伤害到朋友之间的感情,就同意了。

  替考了一个多小时,她的心情才稍稍平静。后来监考老师在她周围来回走动,在仔细查看她的准考证后,轻轻拍拍桌子示意她出去。

  审讯室里,莫某让民警通知自己的丈夫,她声音哽咽:“这半年多来,我和丈夫一直在备孕,今天早上我自己检测过,好像是有了,还想着等晚上再告诉他,可没想到做了这么不光彩的事,人到了这儿,他肯定得怪我……”那一刻,也只有莫某最清楚自己的心情了。

  “枪手”李某、张某:为朋友替考,不知违法

  47岁的李某(男,广州人)自称替朋友黄某考试。问及为何替考时,李某称两人是朋友关系,黄某是高中毕业生,自己是本科生,考试通过的希望比较大。对方找到他时,他没什么犹豫就答应了。进入考场后,李某刚做了几道题就被监考老师发现。

  28岁的张某(男,湖南人)自称给朋友岳某替考。监考老师发现信息有出入,参考者年龄为43岁,从实际情况来看,正在考试的这个人年龄大概也就30岁。监考老师把情况反馈给了考务中心,随后,张某就被“请”了出去。

  目前,4名替考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验,嫌疑人莫某无身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审讯过程中,彭某等4人都知道替考行为是不对的,会受到处罚,可却不知道要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法律明确了替考等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代替他人或者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职称考试、研究生考试、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