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报道:12月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时,学校应当延迟放学。

  针对当前广州市暴雨引发的内涝、漏电等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规定》明确,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在立交桥、低洼路段等易涝点以及打开的雨水井盖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供电企业、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产权和维护单位应合理设置处在易涝点范围内的供用电设施及配电箱的高度,预防发生漏电、故障断电情形。

  《规定》还总结了近两年广州市学校的停课经验,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细化、完善。《规定》对停课时段、学校的告知义务和学生家长接收停课信息的途径作了细化规定;并规范了延迟放学和复课条件,规定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时学校应当延迟放学;停课预警信号降级或解除后,教育部门应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同时要求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生培训教材,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