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岳岩报道:直播是当下最有争议的娱乐行为,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有心人当上了主播。为了博得关注,各路主播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博眼球方式。。。。。

  胸口碎大石、奇装异服、大尺度秀身材,各种“高招”层出不穷,这里有一男子竟然冒充自己是犯罪嫌疑人。。。。。结果是如何?广州市越秀区法院6月6日通报了一宗类似案例。

  2018年12月19日,周某在某短视频分享平台发布视频,谎称自己是广州市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许某,散布虚假警情信息,制造其已逍遥法外的假象。该视频被大量转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实际上,许某正在看守所羁押候审。

  2018年12月21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周某传抓获归案。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周某起诉至越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中,周某对视频散布虚假信息予以供认,其和许某其实并不相识,是在新闻上了解到许某涉嫌犯罪情况的。其之所以在网上编造虚假信息,是因为“无聊,想涨点粉丝”。其用作头像的许某照片以及许某的身份证照片,都是之前在网上搜到的。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编造虚假的警情信息在网络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周某的具体犯罪行为、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情节,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缴获的作案工具(手机1部)由公安部门予以没收。

  法官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躲在网络背后肆意造谣传谣、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触犯刑法,切勿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