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22日电 (唐贵江 赵雪峰)广州市22日在海珠区召开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现场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湖警长制,进一步推动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首先覆盖197条黑臭河涌及河湖。
近年来,广州海珠区积极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度,切实发挥警长的震慑作用,集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有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还干净、清澈的河湖水体给市民,为广州全市乃至广东省形成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广州海珠区磨碟沙涌整治成果,广州海珠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级河湖总警长谭伟文现场介绍海珠区河湖警长制工作经验。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环境犯罪侦查打击专业警种,今年1至7月,全局共立案污染环境类案件22宗,破案20宗,刑拘43人,逮捕32人。
今年1月,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时,专门增加了该市公安局作为成员单位,再加上海珠、荔湾、南沙区等区已经先行先试开展了河湖警长工作。因此,在广州全市范围内推行河湖警长制条件已经比较成熟。
据介绍,“河湖警长”在日常巡查时,一旦发现有违法排污、涉水违建和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等重大危害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与城管、环保、水政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河长和河湖警长的联系联动,持续消灭污染源,推动广州水环境治理不断提升。
目前,广州市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广州市河湖警长设置工作意见,于10月底前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实施。需要重点指出的是,要首先覆盖全市197条黑臭河涌以及其他整治任务重、排污企业多的河湖,设置相应的河湖警长,明确区、镇河湖警长工作职责、考核方式和奖惩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