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位24年驾龄的老司机痛述了自己的惨痛遭遇,因为违法罚款晚缴两个月,他的驾驶证被交警扣了一年半,到现在还没拿回来。。。。。。

  9月1日上午10点40分,临近中午,太阳越发刺眼,在人民东路二中巴士站路段,交警机动大队韦警官紧盯过往车辆,对违法司机进行处罚。突然,一阵报警铃声响起,手机显示一辆粤C9××70号黑色别克小车正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而来。▼

  韦警官挥挥手,示意别克小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让司机李某拿出证件,李某却始终拿不出来。韦警官直接将李某的身份证号输入系统一查,发现他的驾驶证早已被交警扣留了!李某并不能开车上路。

  李某无奈地说他今早想着从隧道南到朝阳市场买菜,觉得开这一小段路不打紧,谁知,由于他的驾驶证被扣留了,名下的小车也被拉入黑名单,一上路就会触发警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而李某的驾驶证本来不会被扣留的,这还是因为他的拖延症,导致现在无法开车……

  2018年1月25日,李某到交警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4宗违法。他算了一笔账,违停、闯红灯、逾期未年检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险,4宗违法要扣9分。没想到,他刚把驾驶证递给窗口民警,就拿不回来了,民警说他的驾驶证已经扣满了12分,要被扣留,还要参加完学习和科目一考试才能取回。▼

  李某当时就懵了,4宗违法明明只要扣9分,怎么平白无故多出来3分?窗口民警调出李某的违法信息,原来,这个麻烦还是他自己惹出来的。

  李某是个24年驾龄的老司机了,他的驾驶证清分日期是每年的12月13日。2017年11月,李某赶在清分前,来到窗口处理了一宗车辆逾期未年检的违法,驾驶证扣了3分,但200元罚款却一直拖到2018年1月才缴纳,跨过了清分日期,而这宗违法所记的3分也就跟着转入下个记分周期。所以,加上4宗违法的9分,驾驶证一下就扣满了。

  回家以后,李某赶紧在手机上参加驾驶证超分学习,但因为操作不熟练,系统总是显示学习不通过。李某不愿请教别人,自己闷头捣鼓,一直拖到现在都还没完成学习和考试。

  由于李某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韦警官依法对他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督促他尽快去参加学习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李某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次要吸取教训,广大驾驶员也是一样,处理违法要干净,不拖泥带水,避免给自己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