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商业区复工复市指引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2月26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指出,美容美发、超市、农贸市场等商业服务可复工复市,但电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区仍暂缓开放。

  对每个员工要做到“8个一”

  《指引》适用于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影院、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三星级以上酒店、农贸交易市场、旅馆酒店、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园区、汽车拆解、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

  《指引》特意强调,在广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各商业单位在复市前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包含所有单位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设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

  记者了解到,复市前要对员工摸底调查。对工厂公司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同时,各商业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

  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

  《指引》提出,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对返工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特别防护期内应每天测量并记录体温,做好每日健康记录。在特别防护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用人单位设立的特别观察区/点观察,直至症状消失。

  返工14天后为一般防护期。一般防护期应做好以下常规防护措施:设立健康管理员,以班组/科室为小单位,每天开展健康筛查,重点筛查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如实记录。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立即安排就医,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

  对于室内通风情况,加强各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执行。

  明确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复市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相关要求可参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若出现散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各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