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工作指引出台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赵燕华报道:今后,小区居民如果不按垃圾分类指引投放生活垃圾的,物业可以拒收。近日,广州市住建局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广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工作指引》。

  《指引》针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作了指引,明确如生活垃圾投放人不按标准分拣的,可以拒绝其投放。

  按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对单位或者个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指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投放要求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标准分拣的,可以拒绝其投放。

  《指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在分类投放点使用垃圾分类智能回收设备。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移交给有经营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实行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相应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责任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种类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定点投放位置需根据高峰时段投放情况不定时进行收集清运,确保投放点的干净整洁。投放点可配置洗手台方便业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