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300元,如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13.8元,6月1日起实施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不少人开始关心自己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3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就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征求公众意见。

  高温天气最长达59天

  高温津贴是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额外消耗的补偿。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广东全年高温天气时间较长,据统计,2013年-2020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个月内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天数平均值为24天左右,最大值高达59天。

  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150元/月,全年发放的周期为5个月。此标准为2012年公布,已执行8年多,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渐不相适应,因此拟适时调整提高广东高温津贴标准。

  6月1日起将正式调整

  据悉,广东拟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增长幅度为100%。

  此次调整是参照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增长情况进行测算调整。

  调整后按月发放的标准与上海、江苏、浙江的标准持平,全年发放的高温津贴总金额为1500元,排名全国第三,略高于上海、江苏、浙江(全年发放1200元)。

  正式调整将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届时《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如对《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3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