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3月29日,《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老年人口180.6万,占户籍人口的18.30%,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高龄化和失能化叠加,迫切需要立法推动满足群众的养老需求。”广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博能介绍,近年来,广州探索形成了长者饭堂等具有广州特色的典型经验,有必要将广州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近期,经过广泛调研、征集意见建议,草案修改建议稿出炉。

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人均用地不少于0.25㎡

有意见认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影响广州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制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关键是用地问题。根据草案修改建议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零点二五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民政、医疗保障部门依据各自的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评估,由于评估标准不同,两部门互不相认,老人被反复折腾,引发普遍诟病。

为此,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并以此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或者医养结合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依据。

草案修改建议稿还明确了养老机构的职责,提出政府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年优抚对象、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开展“互联网+养老”

不强制老人用网络预约

为方便老人生活,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住宅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区民政部门、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定期对社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探访。

在养老智能化方面,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市民政部门应统筹建立全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为老服务数据库,促进养老服务一站式办理、养老服务全流程监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安全监测等服务,并统一接入为老服务综合平台。

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如何解决?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时,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网络预约等智能技术,在各类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广州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不得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偷盗、骗取、强行索要或者故意损毁老年人的财物,泄露在服务活动中知悉的老年人及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等。禁止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理财产品、保健品等养老服务产品或者开展赌博、封建迷信、色情等违法违规活动。

为促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草案修改建议稿增设第七章,提出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合作,并明确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相关扶持、保障等。其中,重点推动养老照护服务、智能养老设备、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健康食品和药品、适老化家居改造、老年金融产品等领域的养老产业发展。

养老机构内应设医疗机构

三甲医院应设老年人窗口

在保障老人健康方面,草案修改建议稿专设一章,明确医养康养结合相关内容。

其中指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应当支持养老机构、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在其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150个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当内部设立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卫生所(室),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三甲医院应设窗口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取药、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草案修改建议稿还提出,广州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月为本市户籍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