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277人,占职务犯罪总人数近四成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韦磊 王磊报道 2015年全省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75件1277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9%。其中,重特大案件676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8人。这些案件共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24856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损失7537万元。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四大领域职务犯罪。其中,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领域职务犯罪387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30.3%。一些农村干部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如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社会人员与公职人员勾结,利用虚拟宅基地证骗取7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背后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贿犯罪系列案9件9人。

  其次,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268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1%。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等15个项目。如梅州、河源、江门、韶关、汕头等多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领域犯罪88人,涉案金额超过6000万元。

  另外,查办农村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150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11.7%。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款、扶贫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据介绍,在涉农职务犯罪人员构成方面,农村“两委”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查办者中所占比重较多。该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从农民群众最反感、最痛恨的村官职务犯罪入手,共立案侦查农村“两委”人员352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7.6%,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190人。

  全省立案侦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27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5.6%。如汕尾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渔船柴油补贴领域系列案件26人,涉及多名渔政大队政府大队长、海洋与渔业局正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