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表态支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回家”模式。但广州市春运指挥部近期表示,将严管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拼车”业务和包车业务。广州市交委昨日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私人车辆从事拼车、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今年春运火车票依然难买,滴滴、嘀嗒、嗒嗒等互联网交通平台的“拼车回家”转热,参与者越来越多。1月21日,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表示,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交通部支持春运期间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拼车回家”。而广州市春运指挥部则表示,对于由网络平台擅自组织的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拼车”业务和包车业务,要严加管理,各级交通执法部门一经查获要依法依规处理。

  昨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交委,得到的回复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62条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7条的规定,客运包车经营者在承运前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并随车携带,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广州市交委还表示,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私人车辆从事拼车、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这些行为已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属非法营运行为,交通部门对此将进行严厉打击,一旦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此前,滴滴顺风车、嘀嗒拼车都曾在不同场合表示,所辖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嗒嗒巴士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旗下参与春运包车的所有车辆都有营运证和春运证。业内认为,按照目前的拼车价格,拼车回家应该算不上以盈利目的。但业内也有专家认为,在智能出行领域,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够明晰,建议给予完善,特别是对盈利须有比较清晰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