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许琛 何伟杰
结婚几年,还没有领证;孩子都要出生了,准生证还没有办好……这是不少在广州工作、拿着集体户口的年轻人遇到的尴尬事。最令人无奈的是,往往一结婚就得迁出集体户,如果没房、又找不到本地的亲戚挂靠,户口就不知道怎么办,很多人就只好选择暂时不办证。
从去年开始,进入各区议程的公共集体户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去年年底,越秀区制定公共集体户入户办法,广州首个公共集体户落户越秀区海珠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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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 幸运男子饮头啖汤
施得文是湖北人,来广州已经十年了,在越秀一家国企上班。两年前,施先生卖掉了广州唯一房产之后,本来的户口也被迫迁走。尽管单位给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单位的房改房并没有房产证,施先生成了黑户。眼看孩子到了要读书的年龄,施先生想尽一切办法,也无计可施。去年4月份,施先生从公开信息获悉,在年底之前广州将出台公共集体户政策,施先生只好耐心等待。另一边,施先生也做好了第二方案——到网上找“灰色”途径,将户口挂靠在陌生人家里,不过就要花几万元。
没想到年底的时候,就有人社部门通知施先生前去办证,由于施先生条件都满足,递交材料一周后,施先生的户口顺利落户到单位所在的海珠北路街道办事处。据悉,施得文是广州首个落户公共集体户的。
记者登录越秀区政府官网看到,去年12月24日,官网上已经公布了《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集体户入户服务指南》、《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集体户入户申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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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推进 终于等到公共集体户
那在公共集体户政策出台之前,拿着集体户口的年轻人要结婚生子,会遇到哪些麻烦呢?为了能够得到一纸婚约,不少人甚至想出了特殊的办法:“把户口卡从人才市场拿出,去办结婚证,据说民政局会在卡上盖章。为了不让人才市场把自己踢出来,手续办完后把卡丢掉然后报失。”不过,即便这样结婚成功,将来生小孩还是需要开户口证明,并非长久之计。
小小集体户,耽误了不少年轻人的幸福。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政府解决。2014年,广州市初步解决结婚生子的年轻人到人才市场借集体户口卡难的问题,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手续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为其提供户口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去年3月底,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提出,各区在年底之前至少要开设一个公共集体户,以供在现行政策下无处落户的人员落户。
日前,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进一步明确,各区设立至少一个公共集体户,并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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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 多个城区正在筹备中
近日,记者了解发现,除了越秀区外,荔湾区的公共集体户正在筹备当中,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等3个区均表示未设公共集体户。
去年年底,荔湾区就表示,将在全区22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集体户。另外,荔湾区还率先给出了落户荔湾区公共集体户的具体条件。
记者昨日再次向荔湾区方面了解公共集体户的推进情况。相关部门表示,公共集体户已经由发改部门牵头,推进到各个街道。记者也向荔湾区一些街道办了解情况,有街道工作人员坦言,去年相关文件确实已经下放到街道,但具体进度每个街道还不是很一致,由于一些细则还没明晰,具体操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此外,区划调整前的原萝岗区、原黄埔区去年均已设立人才引进集体户,并要求积极落实增设公共集体户工作。但鉴于区划调整后部门职责分工有所调整,原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需进一步调整。初步设想是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各街镇分别新设立公共集体户,由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街镇分别作为承办单位。目前,仍在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黄埔区公安分局正指导相关部门及街镇做好承接工作,综合形成办法草案之后将报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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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难题 跨区租房了怎么办?
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规定在各区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并完善日常管理,解决广州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及人才类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等问题。各区设立至少一个公共集体户,并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日常管理。相应的管理工作,最有可能就是落到街道层面。
对此,海珠区某街道相关负责人表态称,目前还没有听到街道有关于公共集体户落户的消息。但户口涉及计生、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管理不好,难处就会落到街道。如果来落户的都是无处落户的人,对公共集体户在生活各方面是方便了,但变数也多了。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也可能出现跨区跳槽了,或换了一个区租房的事情,那跟固定住所不同,这个户口要不要迁走?这些问题都需要对接,并在设立集体户之前制定相应的细则。“此前区里多个会议上,听说了设立公共集体户的事情,但至今还没有真正落实”。
也有其他区的街道负责人认为,由于户口一直是由公安部门在管理,街道等单位对户口的管理完全不懂,所以需要熟悉业务才能开设公共集体户。另外,现在有些单位有集体户,管理的是本单位的人,相对简单,但对于公共集体户来说,入户的人分布在不同单位,所以管理起来没那么简单。
焦点
问答
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落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
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且本人实际居住地在越秀区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落户。
1.如恢复户口人员,即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入户的(包括两劳释放、失踪寻回回市复户的人员,本市没有投靠人、无固定合法住所或居住地无法入户的)父母双方均是本市公共集体户口或父母一方在本市公共集体户,父母一方户口在外地的子女(可挂靠在父母公共集体户口上);
2.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本人在本市没有其他合法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
3.孤寡老人、孤儿且本市无固定住所的;
4.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二。入户公共集体户的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迁出?
入户公共集体户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户口关系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集体户口迁出:
1.在广州市内拥有合法房产;
2.在广州市内有常住户口直系亲属的;
3.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尤其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实际居住地不在越秀区辖内的;
6.其他不再符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集体户落户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