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7月起,广州市交委联合多部门定期调查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信息,至今已满1年。昨天,市交委详尽地公布了一年来市中心六区咪表、人工收费泊位以及番禺、花都道路停车泊位的调整情况,并解释了撤销咪表停车设置的原因。

  对于车主普遍关心的“咪表停车怎么辨真假”、“遇到黑停车场如何投诉维权”等问题,市交委还公布了辨别方法和投诉维权渠道。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冉冉 

  昨天,市交委公布了咪表和人工收费泊位的调整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共有咪表路段201条,咪表泊位6181个,其中一类区域5363个、二类区域818个。相对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信息(210条路段,咪表泊位6492个),共减少9条路段,泊位增加数与减少数相抵后累计减少311个。

  哪些路段的咪表泊位“撤”了?市交通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共有8条路段整体撤销了咪表泊位。其中,根据交通通行情况及天河区创建全国城市管理“最优城区”的工作部署,撤销了广园西路、喜鹊路、海明月路、华夏路、凤景西路、体育东路、体育西路(天河路-黄埔大道)、体育西路(天河路-天河北路)8条路段的302个咪表泊位。

  因为越秀区道路管理部门合并东华南路东、西两侧的《占道证》,所以两条路合为1条,但不涉及泊位调整。

  此外,海珠路、教育路、万福路(德政)、先烈中路、沿江路、盘福路、周门南路、光复路、荔香路、华旭街、华讯街和石牌东路12条路段合计减少了59个泊位。

  不过,大沙头路、大新路、东湖路、较场东路、诗书路、先烈南路、桨栏路、杉木栏路、大沙地西路和公园东路10条路段合计增加了50个泊位。

  因此,泊位增加数与减少数相抵后,全市累计一共减少了9条咪表路段、311个泊位。

  74条咪表路段人工收费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的人工收费泊位路段一共有74条、泊位2605个。

  南沙增城从化路上停车不收费

  除了中心六区,目前番禺区和花都区共有经营性路段115条、泊位7632个。其中,番禺区70条、泊位5034个;花都区45条、泊位2598个。

  南沙、增城、从化等区城市道路未设经营性停车泊位。

  撤销泊位

  包括广园西路、喜鹊路、海明月路、华夏路、凤景西路、体育东路、体育西路(天河路-黄埔大道)、体育西路(天河路-天河北路)。

  减少泊位

  海珠路、教育路、万福路(德政)、先烈中路、沿江路、盘福路、周门南路、光复路、荔香路、华旭街、华讯街和石牌东路等12条路段合计减少了59个泊位。

  增加泊位

  大沙头路、大新路、东湖路、较场东路、诗书路、先烈南路、桨栏路、杉木栏路、大沙地西路和公园东路等10条路段合计增加50个泊位。

  教你分辨停车场合法性

  广州的停车场,一般分为路内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其中,路内停车场包括咪表停车、内街内巷停车;除路内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停车场,都被称为路外停车场。

  对于路内停车场,4招可识别其是否合法:首先是查看停车标志牌(即“P牌”),看停车泊位路段是否设有规范的P牌;其次,对于在城市道路(不含代征代建、村道等非市政管养的道路)设置的泊位,可扫描P牌上的二维码确认,并核对显示的经营信息与实际设置是否相符;同时,对于咪表泊位,应可兼容提供羊城通刷卡支付服务,对于外地车主也可提供现金支付的代刷卡服务;此外,看收费人员能否提供正规的停车发票或咪表设施服务发票。

  对于路外停车场,识别的方法也很方便。车主可以查看路外停车场是否具备“二牌一照一证一票”,即价格部门监制的收费标价牌、交通部门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牌(“P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专用停车发票来做判断。此外,对于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如机场、火车站停车场),还需同时具备价格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证明(或有关收费批复)。

  以上证照及停车场监督电话均要求“亮证(照)经营”,即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必须在停车场岗亭现场的显眼处张贴。若缺少其中的内容,可向各相关部门反映投诉。

  7条投诉渠道全公开

  经营服务违规方面:车主可向所属地区交通部门或市交委反映。经营服务是指停车场P牌、泊位划设等停车设施设置不规范等(电话:96900)。

  违法占道、乱停车方面:私划泊位、乱停车等方面,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经营单位如未获所在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在城市道路(不含代征代建、村道等非市政管养的道路)设置泊位的,可认定为私划泊位行为(电话:110)。

  非法经营方面: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投诉。经营资格以停车场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如果没有,即涉嫌无照非法经营,也就是俗称的“黑停车场”(电话:12345)。

  擅改规划方面:向规划部门反映或投诉。如发现小区未按规划配建或者改动停车场使用功能等行为,由规划部门会同城管部门负责跟进处理(电话:12345)。

  物管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方面:向房管部门(市住建委)反映或投诉。如物业擅自占用共有区域设置停车场等,由房管部门负责跟进处理(电话:12345)。

  价格收费违规方面:可向价格部门反映或投诉。如停车场未现场悬挂收费标价牌实行明码标价,由价格部门负责跟进处理(电话:12358)。 

  发票税务违规方面:可向税务部门反映或投诉。如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后没有按规定提供停车发票等,均由税务部门负责跟进处理(电话:12366)。

  另外,政府热线12345可以统一受理上述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