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记者段凤桂 见习记者王磊)8月21日中午12点多,刚上完夜班的搅拌车司机邓师傅把车停到了出租屋附近的一条村道上。下午两点,当他回来的时候,等待他的是一张5000元的“罚单”,罚款单位是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胜村麻洪经济社,罚款理由是违反了麻洪村的村规民约进行停车。20天前,搅拌车司机马海华也有类似遭遇。

村民自定村规民约 外来车停放罚5000元多人中招(麻洪村这条村规只针对停在村道的搅拌车和泥头车,已经执行一个多月。图为路边的警示牌。)

  8月1日傍晚,马海华没有像往常一样将搅拌车开到公司的停车场,而是停在了出租屋附近的麻洪村村道上,随后匆匆回家吃饭准备晚上开工。一个小时后,当马海华回到停车地附近时,他发现村道已经被两辆摩托车堵住,搅拌车被十几位麻洪村村民围住,村民要他缴纳5000元罚款后方能放行。后来,经过马海华老板出面协商、求情,罚款从5000元降到了3000元。两个月来,已经有5位司机相继领到了类似的罚单,最多的一笔为5000元,最少的为2500元,停车时间最长的不到24小时,最短的约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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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记者在麻洪村看到,马海华停车的村道没有硬底化,一侧有一条排水沟,另一侧是一片百余亩的荒地,村道与平胜公路相连。由于临近一家大型混凝土公司,平胜公路上行驶的绝大多数是搅拌车,加之部分路段正在维修,显得十分拥挤、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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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麻洪村道上,两根约60公分高的木头撑起了一块有些泛白、破旧的小黑板,上面用白色涂改液写着“此路段禁止搅拌车与泥头车停放,违者重罚5000元,举报者奖励2000元”的告示,落款为麻洪村,日期为2016年7月8日。类似的告示牌还出现在村内的其他三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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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钱用来清理水泥渣了。”麻洪经济社社长郭永强告诉记者,村道旁有100多亩耕地丢荒多年,由于疏于管理,过去时常有人在上面倾倒垃圾,附近的一些搅拌车时常过来倒水泥废渣,导致复垦困难。三个多月前,他当选麻洪经济社社长后,寻思把这些丢荒地租出去,“已经有人中标了,但因为这些水泥废料而耽误了签合同。清理要花费四五万元,目前只‘筹’到了一万多。”

  郭永强说,对搅拌车违停罚款并不是他个人决定的,而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村规民约的组成部分,罚款所得都入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账户。根据他提供的会议记录,在5月27日的股东代表会议上,9位股东代表全票通过了此项决议。“我们就是想防止他人偷倒垃圾,车不靠近那里就没事,靠近了就有偷倒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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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城街道办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集体可以拒绝外村车辆在本村停放,但罚款是否合法并不在街道办的管辖范围,街道办没有权要求它罚款或者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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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8月24日,《成都商报》报道,8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母亲办寿宴,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罚款。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南坝镇纪委表示,为了制止当地频繁办酒席的风气,各村均出台了村规民约,该村民所在的龙湾村规定,老人只能在80岁或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当事人母亲只有87岁,按规定不能办寿宴,故被处理了。对此,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集体通过的村规民约有约束力,但村里不能乱收费。

  针对麻洪经济社对外来车辆罚款一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人大代表林泰松律师告诉记者,集体经济组织有充分的自主权,但没有行政处罚权,也不能罚款。况且,村规民约只能约束本村的村民,不能约束外村人,“它(村规民约)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才有效,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自然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