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粤工商) “瓶装气开户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按一年收取”这是“霸王条款”!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十条公用事业类霸王条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广东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部门于今年4至11月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房地产类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动。5月25日,广东省工商局会同省消委会联合发起征集活动,以公用事业类为主题,面向广大消费者征集广东省供水、供电、供气等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截至6月30日,共征集到18条公用事业类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包括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3大类型。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结合近年监管情况可以发现,公用事业类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主要集中在供水、供气合同,供电合同相对较少。这些条款之所以成为“霸王条款”,其原因是公用事业经营者任意扩大不可抗力免责范围、免除其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免除其因消费者欠费停止服务前应当催告的义务、免除其应提请消费者注意合同条款的提示告知义务。同时,条款加重了消费者因逾期缴纳水、电、燃气费而承担过高违约金、滞纳金的责任或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为此,广东省工商局会同相关法律专家,整理出10条公用事业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及点评意见,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该负责人强调,省工商局将组织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指导,督促相关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规范,修订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
十大霸王合同条款
一、合同名称:某市某区《管道燃气供用合同》
条款内容:下列情形之一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不视为违约,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政府行为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事故或停气;……
二、合同名称:《自来水开户服务协议书》
条款内容:9.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供水人)不负责所引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因供水管道破裂或者管道抢修工程或者管道连接工程等原因造成临时停水;
(6)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致不正常供水或临时停水。
三、合同名称:《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条款内容:供气人因不履行义务给用气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合同名称:《管道燃气民用供气服务协议》
条款内容:其他约定:甲方(用气人)或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执行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五、合同名称:《委托银行代缴水费及代收费申请书》
条款内容:4.欠费达3个月,同意贵公司(供水人)按有关规定拆回水表,停止供水。
六、合同名称:《管道燃气民用供气服务协议》
条款内容:其他约定:本协议的变更以乙方(供气人)公告为准。
七、合同名称:《管道天然气供用气合同(民用户适用)》
条款内容:其他约定:……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燃气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名称:某供电局《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协议》
条款内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供电方)乙(银行)丙方(用电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协议如有争议,甲方和乙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九、合同名称:某自来水公司《城市供用水合同》
条款内容: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的,供水人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5%。加收水费滞纳金。
十、合同名称:某公司《瓶装气供气开户协议》
条款内容:退户:……开户不足一个月的,(钢瓶)年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开户超过一个月的,年租金按一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