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粤消委)选购押金型羊城通卡要支付20元押金,是否收费过高?羊城通卡容易丢失,补办卡片却不能挂失,余额“打水漂”是否合理?这些问题困扰市民多年,广东省消委会与羊城通公司多次沟通。18日,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布相关沟通监督的结果——目前,羊城通押金管理较为严格,但记名挂失、下调押金等消费者诉求仍因现实条件限制未能实现。

  今年“3·15”前,省消委会收到多宗关于羊城通的消费者投诉和咨询,问题主要有:羊城通卡不记名、不挂失,若卡片丢失则卡内押金及余额一同损失;羊城通卡每张收取押金20元,相较于其成本偏高;巨额押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等。广东省消委会于8月1日向广州羊城通公司发出公函,正式提出解决羊城通消费矛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若干法律意见及要求。

  9月7日,羊城通公司正式函复省消委会。省消委会收到复函后,立即组织法律及维权专家进行研讨分析,各方一致认为:羊城通卡押金监督管理较为严格规范,可以让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放心,但羊城通公司依然未就省消委会提出的“定期公布押金使用情况”“拓宽押金信息发布范围和传播渠道”等要求作出回应;羊城通押金卡实现记名挂失在短期内存在技术障碍,但不等于没有实现的可能。讨论中,一些法律专家对羊城通公司作为支付机构的主体资格以及羊城通卡适用“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相关规定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有鉴于此,省消委会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加强与羊城通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羊城通押金存管监督制度更加严格规范,持续关注羊城通押金成本及挂失技术条件变化情况,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

  A 不记名挂失

  省消委会:涉及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求偿权、公平交易权

  羊城通公司:只能针对学生卡提供挂失服务,尚未有推广的可行性

  消委会认为,消费者关注的羊城通押金卡不记名、不挂失问题,涉及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求偿权、公平交易权,羊城通公司应当高度重视。羊城通卡功能不断拓展,目前已不仅仅是公共交通票据的载体,同时也兼具小额支付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改善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对于挂失服务相应的要求。

  对此,羊城通公司回复,为适应公共交通刷卡交易快速、方便的特点,羊城通系统全部采用了脱机模式进行交易,若要实现对丢失卡的挂失,必须由刷卡终端在刷卡时完成对所有丢失卡黑名单的信息扫描,而这将导致刷卡感应时间不断变长,影响快速刷卡通过。因此,目前受限于终端黑名单容量有限等原因,只能针对学生卡提供挂失服务,尚未有向其他类别羊城通卡推广的可行性。

  B 押金收费高

  省消委会:成本偏高,有下调的空间

  羊城通公司:将视审计结果研究调整

  消委会认为,关于押金收费合理性问题,涉及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2015年4月广州市物价部门对羊城通公司的专项审计结果,羊城通押金单张综合成本17.92元,其中单张成本构成核算中的发行成本、退换及维护成本偏高,有下调的空间,并有随采购量提高逐步降低成本的趋势。省消委会建议押金收费逐步往低调整。

  羊城通公司介绍,羊城通卡发卡至今,羊城通公司发行押金卡1935万张,承担成本28038万元;退回押金卡超过300万张,企业成本超过1029万元,共投入超过29067万元。公司指出,对用户而言,购买押金卡时只需支付一次押金、后续可多次免费退换(大部分退换卡均无法继续循环使用),使用成本接近于零。免费退、换羊城通卡相关成本全部由羊城通公司承担。在押金不能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压力比较大,对此羊城通公司承诺将密切跟踪押金卡的成本变化情况,并视审计结果,及时研判押金标准的调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