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刘三瑞)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居民陈某患了一种罕见的疾病“习惯与冲动障碍(病理性偷窃)”,见到他人的财物就忍不住想偷。5年间,他一共入户盗窃14次,除盗窃的物品未能鉴定外,累计盗得现金22100元。仁化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1988年出生的被告人陈某盗窃作案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不仅仅偷别人的,亲人的也偷。如2012年10月的某一天,被告人陈某见他大嫂李某不在家,便进入大嫂的房间,将大嫂存放在房间里的一条金项链、一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等首饰盗走。二是见到现金不偷完,只盗窃其中一部分。在其所有作案中,有6宗是这样。如2013年5月某一天下午,被告人陈某窜到长江镇黄金坝被害人刘某家,在电脑房内发现一尼龙袋内装有5万元,于是偷走了其中1万元。

  三是被害人发现家中被盗后找上门,只要是他偷的,他都会认账。在他所有作案中有3宗是这样。2015年8月29日,被害人沈某发现家里房间衣柜里的一个旅行袋内装着的3000元不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9月22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到长江镇公安派出所投案,并交代了其多年来实施盗窃犯罪的行为。

  被告人陈某归案后,经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案发时患有习惯与冲动障碍(病理性偷窃),案发时辨认能力保持完整,但控制能力削弱。据医疗部门介绍,患上了病理性偷窃的患者,经常反复出现不能遏制的偷窃冲动。偷窃前病人常伴有紧张感积聚,偷窃时或刚偷完则有一种满足感。仁化法院根据陈某的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