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昨日下午,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 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珠海市政协原主席钱芳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刘志伟:利用职务便利为人谋利受贿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刘志伟,1965年生于广东省饶平县,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经在广东省饶平县、潮州市党政部门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从事文秘工作;2000年起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督查室主任,2007年起任中共广东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2012年下半年开始至案发,刘志伟多次担任中共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正厅级官员。

  钱芳莉:违规录用提拔多名亲属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珠海市政协原主席钱芳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钱芳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录用、调动、提拔多名亲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亲属低价购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钱芳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钱芳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珠海市政协官网此前的公开信息显示,钱芳莉今年62岁,安徽安庆人,参加工作后在安庆市工作了13年。1987年,钱芳莉南下广东,在华南师范大学工作了17年。2004年2月,钱芳莉再次步入仕途,先后出任珠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珠海市委副书记,2012年1月起任市政协主席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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