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海公宣 龚宣) 在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房东不制止、不报告,房东也要受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广州海珠警方在出租屋清查整治工作中,经检察机关批准,对一名涉嫌容留卖淫的出租人依法执行逮捕。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3岁,广州人)从2015年5月开始,将位于海珠区西滘大街某巷的房屋出租,其间承租者多次利用该出租屋进行容留卖淫等犯罪行为,被警方依法查处。作为出租人的李某没有依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的监管职责,对承租人在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放任不管,海珠警方于2016年9月24日依法对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李某刑事拘留。11月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李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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