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报道:
因被停止“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广东加多宝公司打出了“怕上火喝加多宝”等广告语进行产品推广,与此前“怕上火喝王老吉” 的广告语形成混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多宝公司”)近日一审被广州中级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立即停止侵权广告语的使用,并 赔偿“王老吉”商标所有人广药集团、商标合法使用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详情>>
加多宝与王老吉广告语之争
NO.1
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起诉方:广药集团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讼要求:赔偿千万,对被告实施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广告词
判决结果:被告撤回所有宣传,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损失,公开道歉
NO.2
广告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起诉方:加多宝 被告:王老吉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驳回加多宝诉讼请求
No.3
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
起诉方:王老吉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不正大竞争
诉讼要求:被告及其经销商赔偿500万元
判决结果:案件未宣判
NO.4
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起诉方:广药集团 被告:加多宝及两家零售商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讼要求:对被告实施诉中禁令
判决结果:被告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
NO.5
广告语:“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
起诉方:王老吉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
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判决结果: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凉茶300万元,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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