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被法院裁定不予减刑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没收财产200万元的骆国清,在身负200万元财产刑的情况下,月均消费人民币394.29元,存在超标准消费问题。法院认为骆国清未能积极履行财产刑的刑罚,未能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像骆国清这样申请减刑被驳回的职务犯还有一些,他们都是昔日大权在握的官员,如今因“贪”字沦为阶下囚徒。
高墙内,他们剃了光头,脱了西装,称呼变了,工作变了,爱好也变了。面对繁重的体力劳动,他们会心生排斥,托家人找关系期望“特殊照顾”;虽身陷囹圄,但仍好面子,嫌在外人面前戴手铐丢人不肯监外就医;入狱多年仍无法面对自己的罪行,不停申诉;在位时手机响个不停,落马后却鲜有下属探望,一些狱内贪官感慨还是亲情最宝贵;身份转变产生的心理落差会让有些人产生很强烈的失落感,他们常常陷入无助、孤独、痛苦的焦虑情绪中,甚至有轻生念头……
但电网以内,他们再无特权。
认真改造:每天加工4000灯泡 申请自己掏钱喝红酒被拒
2013年7月,广东茂名原书记罗荫国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他出现在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出的“高墙里的官员们”中。
镜头中的他,穿着囚服,与14个人同住在20平米监舍中,看起来与2011年接受调查时叫嚣“凭什么专整我?真让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的那个他有很大不同,好似悟出了什么,平静了很多。
监狱的生活很有规律。
每天早上6点半起来,吃了早饭,去劳动车间工作,要干插灯、插铜刀、拉单边这些活。
中午11点半收工,午餐。然后午休一小时,下午再回到车间继续劳动改造。
晚上吃完饭,可以集中看电视,10点半以前上床睡觉。
每天8个小时的劳动改造,罗荫国从一开始做1000多个灯泡,到后来一天可以做4000个。他说,“因为过去几十年我们都没有干过什么体力劳动,所以开始的时候好辛苦的,我手都破了好几层皮了。”“皮都掉了,好痛,有时冬天甚至钻心地痛,这种感觉特别难受。”
服刑期间,他还戒了烟,把可购物的大部分钱都花在了买书上。
谈及未来,罗荫国没有太多期望,只想每天按时按量完成劳动改造任务,踏踏实实的一天天过。
事隔两年后,2016年7月22日,罗荫国再次见诸报端时,却已是他因罹患胃癌离世的消息。曾经的市委书记就这样走完了一生。
监狱里,还有很多像罗荫国这样“平静”生活着的落马官员。
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被关押在一个单间监室里,内有单独的洗手间、坐式马桶等。他多数时间还是穿西装,但不打领带。在每天9点到10点的单独放风时间,陈良宇一般会从监室门口开始打太极拳,打到放风地的门口再回去,或者散步。他曾提出用个人的资金改善伙食,并开列所需食品,如红酒、桃仁等,但遭到拒绝。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透过狱中狭小的铁窗,看到两只麻雀在追逐、嬉戏,他大气都不敢出,生怕鸟儿会飞走,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脸上满是羡慕。
恶习难改:看守所内宴请亲友 监室中收集女人画片
高墙内,有些官员认真改造,有些官员却依然恶习难改,企图用不法手段谋求特权。
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媒体报道,在狱中,马建国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
服刑期间,马建国为狱警们“报销”外出用车的油钱;为时任川西一分监区长刘波每月发“工资”2000元钱;为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还清购房尾款……
后经查实,马先后向巫邦志、刘波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应依法从重予以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在高墙内享有“特权”的不止马建国一人。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在看守所时日均消费千余元。两人被调到一个监室单独看押,行动自由,召集亲友在看守所餐厅大吃大喝,最多的一次竟摆了4桌。“色心极重”的贾永祥还在监室中收集女人画片,将杂志上穿泳装的美女画片和裸体女人摄影作品单独裁剪下来,夹在本子中……
两人的嚣张表现,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营口市看守所的有关责任人得到处理,对贾永祥、梁福全以及其他落马贪官的关押管理也得到了加强。
“金蝉脱壳”:宣判当天被保外就医 10年刑期却未坐1天牢
有些落马官员在被关进大牢后,不反思自己的罪行,反而为了提前“越狱”绞尽脑汁。保外就医就是被一些落马官员当作是实现提前出狱的常用方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富贵病”,成为他们逃避刑罚的手段。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有期徒刑10年。
就在法院宣判的同时,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其被“当庭释放”。
“逍遥”了一年后,林遭到群众举报。后经广东省检察院调查发现,他根本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于是将其“送”回监狱。
经查,林崇中家属贿赂了时任河源市看守所所长的刘某、指导员涂某以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长及一名医生。医生出具了不实体检报告,而医务科长则直接在报告上进行了删改,使其更适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再由看守所出具允许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申请交由河源市中院,法院据此宣判。
2010年7月,原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其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膀胱癌,暂予监外执行。
然而在四年后,有媒体爆出,石某不但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
对此,阳朔县公安局通报称,石某只有去南宁和广州两地寻医就诊时请了假,石某去的其他地方都未请假,违反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警方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和训诫,提出警告,并将情况向桂林市七星区法院进行通报。
国家设立“保外就医”制度,原本是为体现对生命健康尊重、保障重病罪犯治病权利。但在实践中,却常常变成权贵者逃脱法律惩罚的“挡箭牌”和“避风港”。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或许成为拍蝇打虎过程中不能忽略的一个核心议题。(文/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