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州大四女生任可可(化名)经朋友提醒发现,自己乘坐地铁时的场景被人偷拍并上传至网络。令任可可感到气愤的是,对方拍摄的焦点始终集中于自己的胸部,而且还在发布视频的同时配以侮辱性点评。此后,任可可私信联系了视频发布者,要求对方删除视频,不料反而招来辱骂。无奈之下,任可可求助于其他网友,并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利用平台投诉机制使对方暂时性封号一个月。
事实上,任可可的经历并不是个例。记者调查发现,各种网站、客户端上,打着街拍名义发布偷拍视频、照片的人不在少数。其偷拍内容的主角大多为年轻女性,拍摄重点基本集中在女性敏感部位,评论大多含有性暗示意味。由于拍摄地点大多位于地铁、街头等公共场合,许多被偷拍者也无法确定对方偷拍是否违法违规,因而时常陷入维权困境。
擅自发布偷拍视频,营销号引万人举报
12月9日,微博大V“天秀bot”发帖爆料称,新浪微博某营销号擅自发布他人被偷拍视频,并配以“人丑胸不丑,拍完我就走”的侮辱性评论。此后,该网帖引发上万人关注。
据网帖介绍,涉事营销号曾多次发布偷拍女性的视频或照片,在被当事人发现并提出删除视频或照片后,该营销号表示:“坐等律师函,爸爸听这话不下30次了。”记者注意到,涉事营销号所发布的偷拍内容其背景大多为公共场合,画面焦点往往集中在女性敏感部位。偷拍者往往抓住女性正常活动的某个瞬间,对疑似走光的画面进行特写拍摄。为提高关注度,发布者在上传照片、视频的同时,常常还会加上几句低俗评语。
随着爆料帖走红,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对该营销号的“声讨”当中。不少网友对该营销号借偷拍照片谋求关注的行为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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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恶心,今天如果不当回事,下次就有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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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护士可能就是工作太累了,所以直接在值班室铺点衣服睡了,非对着人家睡姿拍,还有没有点尊重了。”
记者搜索发现,涉事营销号目前已经“查无此号”。据爆料博主介绍,经网友自发举报,12月9日晚间该账号就被平台封号。
广州地铁上被偷拍,大四女生求助网友
“天秀bot”介绍说,自己之所以会关注到涉事营销号,是源于一则求助信息。
12月9日上午,一名女性网友向其投稿称,自己在广州地铁遭遇偷拍,对方不仅在网上发布了偷拍视频,还对自己进行侮辱。投稿前女生曾尝试联系对方进行交涉,但毫无进展,反而又遭到辱骂,受害女生因此陷入维权困境,“能不能救救我?”据其介绍,收到求助信息后他曾联系涉事营销号进行求证,对方坚称只是搬运了其他平台的视频,并未侵权,甚至还表态说:“谢谢帮我出名,这些我完全不在乎,最好每天曝光我一次。”因此,才引来上文所称爆料帖。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受害女生任可可。她介绍,自己是广州某高校的大四学生,最近正计划创业,每天忙得焦头烂额。“12月9日早上,朋友给我发来那个视频,问是不是我。我看完后第一时间有点蒙,后来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实曾经在地铁里遇见一个人特别不对劲。”任
可可回忆,自己被偷拍应该是在11月19日晚上,“大概九十点钟的样子,我刚下班,坐地铁回学校。当时地铁上人很多,幸运的是我一上车就找到了一个座位。但刚坐下没多久我就发现,有个男人一直盯着我看,过了几分钟又把手机竖起了对着我。当时我是坐着的,而他站着,所以不太能确定他是不是在偷拍我,瞪了几眼他也没有心虚的意思,我就以为是我多想了,但后来他还是盯着我,我意识到不对劲就起身走开了。直到12月9日早上朋友发来视频,我才知道自己当时确实被拍了,很后悔当时没直接抢他手机检查。”
任可可说,自己发现被偷拍视频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对方,要求删除视频,结果又遭到辱骂。或许是为了报复,对方还专门将自己的视频置顶,无奈之下自己联系了多个微博大V求助,“有几个有回应,虽然有些不能帮我转发,但也提供了一些帮助,很感谢他们。”
她介绍,经“天秀bot”等人转发后,目前涉事营销号已经被封号。“只是封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他还是可以继续用。”对于这一结果,任可可说,“还不算完全解决,因为视频源头还没有找到,可能别的网站还会有。不过看到这么多网友帮我,心里还是暖暖的。”
@跑步课本:有些营销号前期为了点击率好无底线,过几天改名又洗白营销产品。。。
@大叔萝莉:封号算轻的 侵权造成影响 赔偿和拘留
@夏虫不可语冰o3:这是有什么精神疾病
@Oo眯眯眼睛oO:我在西单被偷拍过,后来被传上某酷,发现那个人至少发了100+偷拍的视频并配低俗言论,我在网站上实名举报四次,都被驳回
@东海小公举:这种厚颜无耻的博主,应该让他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责任!否则过后可能继续炫耀“没能把他怎么样”!
各类网站频现偷拍视频,受害者顾虑重重难维权
记者注意到,涉事营销号发布的偷拍视频结尾部分曾展示出一款名为“皮皮搞笑”的APP图标。任可可说,自己与营销号运营者沟通时,对方曾透露,其发布的偷拍视频均是转载自该软件。随后,任可可又在“皮皮搞笑”上找到了自己的视频,并联系发布者删除,无独有偶,该发布者也坚称,视频系从其他网站转载过来,自己并非偷拍者本人。
记者搜索发现,各类社交网站、视频网站乃至直播网站上,以街拍、地铁偶遇等为噱头传播各类公共场合偷拍视频、照片的网友不在少数,其中一些以路人穿搭为拍摄重点,另一类则专注于拍摄女性敏感部位,评论大多十分低俗。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遭遇偷拍后敢于维权、坚持维权的受害者却十分有限。对此,任可可解释说:“出了这个事之后,我咨询了好几个律师。有人提到说他转发没有超过500,可能不够处罚标准,也有人说公共场合偷拍不牵扯侵权,所以心里不太有底,担心即使报警或者起诉,也没有什么结果,反而可能会使视频传播更广。”除此之外,任可可还担心,一旦事情闹大了,父母势必会知道,“不想让父母再替我担心。”综合考虑后,她最终决定将此事暂告一段落,“生活还要继续,也没有精力老去处理这种事。”
对于网上诸如“要不是你穿得少,怎么会拍你”“穿得少,不就是为了让人看吗”之类的声音,任可可说,放弃维权并不意味着自己认可了这种理论,“视频里我穿的就是一条很正常的吊带裙,还配了外套,可能就是坐下的时候压住了裙身导致领子有一点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来拍我。这是对方的问题,不是我的,我唯一做错的就是没有保护好自己。”“我穿漂亮的衣服、显示自己的身材,是为了自己开心,你如果欣赏,多看两眼都没有关系,但是偷拍并且发在网上进行羞辱,就是人品问题。”任可可说。
律师:公共场合偷拍涉及侵权,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遭遇公共场合的偷拍,是否真的无法维权?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说,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将照片发布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还配有侮辱性词汇,就还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受害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布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乃至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网络平台方面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朝阳法院李清华法官提醒说,受害者遭遇偷拍后,如果认为对方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选择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她建议,受害者在起诉前,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留存互联网上的侵权内容及信息,避免因对方删除或设为个人可见等操作遗失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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