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黄美霖

  9月9日,中山市市博爱医院接诊3名因食用野蘑菇后出现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的患者,疑似误食野蘑菇中毒。据了解,3名患者为一家三口(夫妇和儿子)。9月8日下午,涉事事主在南朗镇某小区外道路绿化带采集了3朵野蘑菇,并带回烹煮食用。进餐时,10岁儿子还特别提醒父母“野蘑菇有毒不能吃”,而父母却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进食,儿子虽没有吃野蘑菇但食用了与野蘑菇同煮的其他食物。

  当晚约21时,3人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于9月9日凌晨到医院就诊。经积极治疗,3名患者已无生命危险,正留院观察。经专家鉴定,事主3人食用的野蘑菇为“铅绿褶菇(大青褶伞)”,内含肝脏毒素、神经毒素、胃肠毒素和溶血四种毒素,可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食用量大时甚至可致人死亡。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就发生11起野蘑菇食物中毒,引发26人食物中毒,死亡4人。引起严重的毒蘑菇中毒事件原因的多为野外采集误食所致。野蘑菇中毒最常见“剧情”就是——“这种蘑菇我以前经常吃,肯定不会有毒”。但是实际上,有毒蘑菇普通人难以鉴别,即使是专家也要借助专门设备等才能准确辨别。比如,致命白毒伞就和我们常吃的平菇长得很相似。

  中山市食安办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野蘑菇很可能有剧毒,任何时候都不能采摘,也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野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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